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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是什么意思
从犯 1945 时间:2020-08-10


从犯是什么意思


一、从犯是怎样的


在中国,是对主犯而言,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在其他一些国家是对正犯而言,指帮助实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


构成从犯,在外国一般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①本人必须认识到正犯的犯罪行为是故意的行为;


②本人必须有帮助正犯实施犯罪的故意;


③本人必须有帮助正犯实施犯罪的行为。此外,主张“共犯从属性”理论的学者还认为,必须正犯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帮助实施才能构成从犯;主张“共犯独立性”理论的学者,则认为无需具备这个要件。


从犯的行为,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前者指物质上的,如提供金钱、犯罪工具,协助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提供寄宿或集合地点等;后者指精神上的,如帮助选择犯罪的手段,提示犯罪的机会等。他们实施帮助行为的时间,或者是在犯罪行为之前,或者是在犯罪行为之后,或者是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之中。


对于在实施犯罪行为以后的帮助行为,学者有不同见解。有的认为事前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固然构成从犯;事后才知情的帮助行为,也应构成从犯。有的则认为事后才知情的帮助行为,已不具备帮助实施犯罪的性质,因而不构成从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2条规定,窝藏、包庇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只有事前通谋的,才以共同犯罪论处。因此,事后才知情的帮助行为,不构成从犯,应独立构成窝藏、包庇罪。


二、从犯的种类有哪些


从犯有“起次要作用”和起“辅助作用”两种。


1、起次要作用的从犯,是指直接参与了共同犯罪,但在犯罪活动中依附于主犯、听命于主犯、受主犯差遣、调动、指挥,在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中,或者参与了犯罪的全过程或者参与了部分犯罪过程,对犯罪活动起次要作用和责任的罪犯。


2、起辅助作用的从犯,是指没有直接参与共同犯罪,但在犯罪过程中为主犯提供情况、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指认被害人或者帮助其逃避、窝赃、销赃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对于从犯,刑法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对于从犯的定罪量刑,不能比照主犯的处理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而必须依照刑法的规定,对从犯在犯罪过程中所犯罪行,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三、认定主从犯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评价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应主要从各共犯人在共同犯意形成中和实行犯罪中的作用及其造成客观危害结果中的原因力大小等方面来评判。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有些共犯人的主从地位明显,另有些实行犯的主犯作用并不突出,对于后者,应依刑法谦抑原则的精神,认定为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以从犯论处。


2、对于有些共犯人在逃,只抓获个别共犯人的案件,若共同犯罪事实难以全部查清,对于先行抓获的共犯人,一般不宜认定主犯或者从犯。因为,倘若认定主犯,则可能因抓获其他共犯人证明先前的认定存在错误;倘若认定从犯,则因不知其在共谋中的作用而显认定依据不足。故不予认定主从犯,有利于先行作出的生效判决的稳定性。


3、对于后来抓获的共犯人,尽管查明系共同犯罪的主犯,若先行判决的共犯人没有区分主从犯的,也可不予认定主犯,以利先行生效判决的稳定性。如果后来抓获的共犯人确系从犯的,尽管先行判决的同案犯没有被认定为主犯,也不影响从犯的认定,否则,则可能使其不当失去被依法减轻处罚的机会。


4、对于确实难以区分出主从犯的共同实行犯,当然也可以不作区分,仅在量刑上适当体现其所起作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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