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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一般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一般紧急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但认定紧急避险是有条件的,如果符合紧急避险条件而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才不构成犯罪,才不承担刑事责任。若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将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紧急避险行为通常都会造成第三方合法利益损失,可能是人身伤害,也可能是财产损失,原则上紧急避险人,应当赔偿第三方的损失。
如果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倘若由自然原因引起紧急避险行为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或适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紧急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人还是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2020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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