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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证据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 1140 时间:2021-07-04


  非法行医属于违法的行为,也是对于患者的疾病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目前国家政府在大力打击非法行医的行为,如果你发现有人在非法行医,就要依法举报他们。一般来说,非法行医罪证据有哪些呢?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非法行医罪证据有哪些呢?下面跟着找深圳律师网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非法行医罪证据有哪些


  非法行医属于刑事犯罪,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非法行医罪证据有哪些


  二、非法行医罪的刑罚适用


  根据中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是“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以上三个量刑幅度,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对于“情节严重”,既要将其作为定罪情节加以考虑,又要将其作为量刑情节处理,即在定罪时,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在量刑时,也不能撇开“情节严重”这一刑罚幅度。


  第二,对于第二个量刑幅度“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标准,不应以医疗事故的标准为依据。因为非法行医行为不属于合法、正常的医疗活动,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若以医疗事故等级标准为依据,又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则与医疗事故罪法定最高刑仅三年的差别太大,特别是对于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只是因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就导致在定罪量刑上与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有如此大的差别,自然难以服人。因此,新刑法对于该罪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应理解为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重伤。尽管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法定幅度与该罪中的第一法定刑幅度基本相同,但鉴于在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况下,非法行医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相比,除了都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外,非法行医罪还侵犯了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社会危害性要大于过失致人重伤罪。因此,对于非法行医过程中,因过失造成就诊人重伤的,仍应在第二个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对于第三个刑罚幅度,即“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规定有不合理之处。


  以上就是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非法行医罪证据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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