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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刚涉嫌危险驾驶案辩 护 词
刑事辩护词 1263 时间:2020-09-27

刘某刚涉嫌危险驾驶案

辩 护 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法律规定,广东德纳宝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刘某刚委托,指派张磊律师担任被告人刘某刚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和起诉书,并且会见了被告人,比较清楚地掌握了本案的事实材料。根据公诉人的举证意见和公诉意见以及法庭调查,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刚犯危险驾驶罪没有异议。鉴于被告人刘某刚自愿认罪,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得到被害人谅解,因此对被告人刘某刚的量刑应当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根据被告人刘某刚在本案中系初犯、偶犯的事实,请求法庭依法对被告人刘某刚予以减轻处罚或宣告缓刑或免除刑事处罚。理由如下:

一、 被告人自愿认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劣迹,是偶犯、初犯,且悔罪表现较好,请求给予从轻处罚。

被告人表现一贯良好,没有犯罪前科,属于初犯。从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到今天的庭审一直都是配合调查,积极悔改的,符合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三、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从公安机关对被告人侦查的口供到起诉再到审判都可以看出,在案发后被告人能够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有改过自新的良好愿望。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

四、被告人认罪态度很能好,对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辩护人认为用很好来概括并不为过。从被告人第一次接受询问到审判阶段,被告人自始自终都是诚恳的态度配合调查,如实陈述,真诚悔过,既不反复,又没狡辩,更没有避重就轻、隐瞒事实。这一诚恳的悔罪表现,应当得到法庭的确认,并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事实根据。

五、被告人向被害人认罪悔罪、赔礼道歉,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这诚恳的悔罪表现,应当得到法庭的确认,并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事实根据。

六、被告人驾驶车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混乱等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因此可以从轻处罚。

七、对被告人判处缓刑,不会再发生社会危害性,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八、被告人积极交纳罚金,罚金刑也是刑法的一个刑种,也是对被告人一种惩罚,被告人已经为自已的犯罪行为受到了相应的惩罚,因此建议对被告判处缓刑。

综上所述,被告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才触犯刑律。从本案具体案情来看,本案是危险犯,被告人又是初犯,又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犯罪后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认识自己的错误,主动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本着刑罚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敬请法庭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给予减轻、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宣告缓刑。

                   

广东德纳宝安律师事务所

辩护人: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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