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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助力规范司法
羁押必要性审查 839 时间:2021-04-25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不必要羁押现象说‘不’,既规范了司法行为,又有助于在押人员回归社会,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治理,无疑都会产生良好反响。”近日,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2020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共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2329人,建议被采纳2277人,采纳率达到了97.7%。一件件不必要羁押的纠正,传递了检察温度,节约了司法成本,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从严把握

保证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公正和公信


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2019年以来相继开展了“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专项活动,在不影响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于涉嫌犯罪情节轻微,可羁押可不羁押的,尽量选择不羁押,最大程度保障人权自由。同时,加大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构建联动机制。

  

今年2月,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对一起进入审判环节的非法占用海域营利案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被告人马某认罪认罚,且羁押期间表现良好,经综合分析可能被适用缓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遂向法院提出对马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建议。马某回到家乡积极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

  

“本案中,我们就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受理、听取意见、核实证据等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有效沟通,达成共识,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办案检察官说。

  

日照经开区检察院还与街道社区网格员、社区矫正监督员加强联系,对改变羁押措施的涉案人员后续监管情况实时跟踪、定期回访,杜绝脱管漏管等问题。

  

“立足从严掌握的原则,我们建立了‘前期综合审查、中期全程联动、后期动态跟踪’的闭环联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模式,保证了依法公正、严谨、规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日照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月清告诉记者。

  

在做好精准筛查、提出确定量刑建议、精准跟踪的基础上,山东省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动、公开听证、非羁押案件信息共享等模式,进一步增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公正性和说服力,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着眼人和

非羁押措施实现最优效果


山东省检察机关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注重办案质效与社会矛盾化解,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抗,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感谢检察官,让俺提前走出看守所的大门,重新融入社会,给了俺生活希望。”今年3月15日,因交通肇事罪被适用缓刑的李建军,对回访的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2020年4月,李建军因违法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被批准逮捕后,李建军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东昌府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变更羁押措施的条件,同年6月,向公安机关发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取保候审之后的李建军,来到当地一家建筑工地,干起搭建脚手架的工作,一天能挣四五百元,重燃了对生活的希望。

  

无独有偶。今年2月,蒙阴县检察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也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2020年初春,李意兵之子与孙晓雯未婚生育一女婴,后双方发生矛盾分手,孩子由女方抚养。同年8月,孙晓雯与朋友张亮到李意兵家中索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时发生口角。在争执中,李意兵持钢管猛砸张亮头部致其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

  

2020年12月,李意兵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在此期间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今年2月,蒙阴县检察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对其采取非羁押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符合变更羁押措施的条件,遂决定对李意兵取保候审。

  

“司法办案的本意就是消除犯罪,化解矛盾,本案的办理减少了社会对抗,缓和了邻里关系,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群众当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对于案件办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梁广红感触颇深。


立足“保护+挽救”

护航涉案民企健康发展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立足“保护+挽救”,依法妥善办理民营企业案件,避免“案结企倒”,努力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

  

“检察官帮助我们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如今我经营的三家企业全部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市场正在稳步拓展……”今年3月2日,面对登门回访的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青岛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辉感动地说。

  

王辉在经营过程中逃避缴纳税款共计280余万元,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时发现,王辉除经营这家国际贸易公司之外,还是当地两家服装加工企业的大股东,三家企业职工近200人、年营业额4000余万元、年缴税额300余万元。王辉被羁押后,企业订单大幅减少,还存在拖欠工人工资、合同违约等问题,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为帮助企业纾困,检察官积极与律师沟通,督促王辉积极缴纳偷逃的涉案税款。随后,该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将王辉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保障了三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据了解,2020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共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9人次,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17人,帮助300余家民营企业渡过难关,顺利复工复产,有效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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