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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世界各国都普遍将辨认作为一种有效的侦查手段,并广泛将其用于对犯罪事实的调查、定案中。然而,通过国内外大量的错误案件可以看出,辨认是一种极易出现错误的调查手段,辨认结论的可靠性并不高。笔者在对国内发生的数起典型错案的研究分析过程中发现,不遵守辨认程序,审查辨认结论未考虑大量的干扰性因素,未经过科学、合理的分析,甚至办案人员为印证辨认结论,不惜刑讯逼供等等,这就是刑事辨认在我国的现状。本文从阐述刑事辨认的概念范围、分析影响刑事辨认准确性的原因、描述我国刑事辨认的现状,最后提出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刑事辨认制度的粗浅构想这几个方面进行展开。第一章,刑事辨认的概念。在讨论如何建立制度之前,本章对于刑事辨认的概念范围进行了分析。通过介绍我国学界在辨认上的一些观点,并结合英美国家关于辨认的认定,提出了本文对刑事辨认这一概念的理解。此外,本章还通过对比刑事辨认的几种分类,归纳出刑事辨认的一些特点。第二章,影响刑事辨认准确性的原因分析。本章从五个方面探讨了影响刑事辨认准确性的原因。首先,从“人的有限理性”视角,通过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哈耶克“进化理性主义”理论表明了人类客观上存在的理性认识的局限性。由此说明,人在认知及表达时必然出现偏差,甚至错误。其次,本章从心理学的角度,说明人在信息的获取、储存、提取中客观存在的影响辨认的因素,以及个体表达能力的差异需在审查辨认结论时予以考虑。之后又从辨认主体、辨认客体、辨认环境这三个角度,分别论述哪些因素能够影响刑事辨认的准确性。第三章,我国刑事辨认制度的现状。对于我国刑事辨认的立法现状本章进行了分析,说明了目前我国在刑事辨认制度上的缺位。其次,通过对五起错案的举例分析,揭示了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因立法的缺位、辨认程序的操作违规以及辨认结论审查的非科学非合理的现状,总结了一些制定辨认程序的规则和审查辨认结论的重点。为下一章论述该如何完善和建立我国的刑事辨认制度奠定了一些实践基础。第四章,我国刑事辨认制度的完善。分别从明确刑事辨认的法定地位、完善刑事辨认程序规则、健全刑事辨认结论的审查机制三个方面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刑事辨认制度的粗浅构想。文中提出了如何从辨认前和辨认中这两个阶段建立一些程序规则,以及审查辨认结论时需要遵循的原则,如辨认人出庭质证、非法辨认结论排除、辨认结论准确性的审查规则、证据补充规则等。
2020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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