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荣誉权纠纷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人格权纠纷 / 人格权纠纷 / 荣誉权纠纷
推荐律师
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13751006692

立即咨询
关注排行榜
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

如何提起荣誉权纠纷诉讼
荣誉权纠纷 748 时间:2020-12-19

方法/步骤

1

【释义】


  荣誉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荣誉权而引起的纠纷。


2

【管辖】


  因荣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3

【法律适用】


  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102条、第120条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最髙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0条、第151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4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題】


  荣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团体获得、保持、利用荣誉并享有其所生利益的权利。


  荣誉权的主要内容有:(1)荣誉获得权,包括获得荣誉的权利,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团体对于因他们的行为而授予的荣誉有获得的权利和因获得此荣誉而得到利益的权利;(2)荣誉保持权,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团体对于已被授予的荣誉保持归自己享有,非经一定程序不得被取消的权利;(3)荣誉利用权,即荣誉人可以利用其所获得的荣誉以获取利益的权利。对上述权利的侵害引起的纠纷,都应适用此案由。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2020

12/19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