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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案件,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认定并宣告已经缔结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案件。
一、诉状的书写
1、主体部分:
申请事项中需明确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居住等内容的,应写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居住问题的诉讼请求。
3、事实及理由部分: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
婚姻双方当事人进行过结婚登记的证据材料,例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或其他足以证明夫妻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具有导致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的证据材料,例如重婚;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未达到法定婚龄等。
请求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提供户口簿等证据材料;请求分割财产的,提交个人财产及共有财产的证据材料或线索,并开列清单。
5、管辖的选择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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