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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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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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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取水权纠纷诉讼
取水权纠纷 769 时间:2021-12-07

如何提起取水权纠纷诉讼

方法/步骤

1

【释义】


  根据法律的规定,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水资源的,应当取得取水权。取水权是指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取水利用的权利,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取水权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由特定主体和个人使用;另一种是经一定的行政许可程序而取得,是特许物权的一种。取水权人享有依法取水和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侵犯。


2

 【管辖】


  取水权纠纷一般应由水域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取水权转让、抵押、继承、出租等引起的纠纷,区别产生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3

【法律适用】


  处理取水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23条,《水法》第3条、第7条、第28条的规定。


4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取水权作为水资源利用的重要用益物权,《规定》将因其产生的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取水权作为特许物权,与探矿权、采矿权等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特别是在区分行政许可事项和取水权物权纠纷时要特别注意。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除《物权法》外,有关取水权的规定主要有《水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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