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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全部或部分的转让,我们称之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现实中,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纠纷也是比较多的。那么,你知道这样的纠纷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解决吗?深圳律师网为您做详细阐述。
一、适用的法律:
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和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从随主”原则,概括转让亦受其约束。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应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有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的抗辩权的规定,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可以对原债务人的一切抗辩事由对抗之。
4.《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有关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人的抵销权的规定,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时同样有效,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务人得以即时所有的到期债权主张对原债权人进行抵销。
5.《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债务受让人抗辩权规定,对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也同样适用。债务的受让人因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一切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所以债权债务转让人的一切权利也一并转移于受让人,转让人的抗辩权自然也转移于受让人。
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生效条件
1.要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
2.该合同应为双务合同;
3.应原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意思表示;
4.应经原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般是适用《民法典》进行解决,具体的有关规定律图深圳律师网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详细分析,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你到来带你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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