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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解决纠纷,让人民在陷入纠纷的时候有法可依,其中房屋买卖涉及到金钱利益很容易发生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有些什么,关于民事案件案由编排体系有哪些问题,深圳律师网整理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
(1)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2)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
(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法〔2011〕42号 2011年2月18日发布实施)
关于民事案件案由编排体系的问题
关于案由的体系编排。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民法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类型来编排体系,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在2008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关于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的基础上,将侵权责任纠纷案由提升为第一级案由,将案由的编排体系重新划分为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共十大部分,作为第一级案由。
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以大写数字表示);在第二级案由项下列出了424种案由,作为第三级案由(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级案由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和广泛使用的案由。基于审判工作指导、调研和司法统计的需要,在部分第三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一些第四级案由(以阿拉伯数字加()表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不可能穷尽所有第四级案由,目前所列只是一些典型的、常见的,或者为了司法统计需要而设立的案由。 三、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法律关系的性质,首先应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第二级案由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一级案由。
对于你提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问题,深圳律师网已经整理出来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包括: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等。有问题欢迎咨询深圳律师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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