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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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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气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供用气合同纠纷 715 时间:2021-04-20

供用气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具有相对计划性。气,是国家重要能源之一。无论是生产、生活中都离不开气这一能源。特别是有的重要气源如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在目前还是由国家或政府规定的部门组织生产、供应。人们在生产、生活中还不能完全满足其需要。国家根据其供求情况,仍采取统筹规划, (1)具有相对计划性。气,是国家重要能源之一。无论是生产、生活中都离不开气这一能源。特别是有的重要气源如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在目前还是由国家或政府规定的部门组织生产、供应。人们在生产、生活中还不能完全满足其需要。国家根据其供求情况,仍采取统筹规划,保证重点,择优供应的原则下实施气资源的分配。供用气双方当事人根据可供量签订供用气合同,以法律文书形式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供气方可以是国家指定的部门,也可以是其他部门。供用气合同与供用电合同有一定的区别,对一般气源的供应,可以是国家规定或指定的部门,也可以是其他部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个人、集资、合资等兴建供气设施的情况已经出现,因此,供气方的主体不是单一的。 

(3)供气合同的标的是一种看不见摸不到的特殊商品--气。在签订供气合同时,要明确表述该标的具体名称,用途、数量、质量、要求,用气的期限等内容。同时写明气的具体标的,如: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氧气、氮气、氢气、冷气、热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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