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定作合同纠纷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合同、准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 / 定作合同纠纷
推荐律师
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13751006692

立即咨询
关注排行榜
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

定作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定作合同纠纷 735 时间:2021-05-09

在实践中,定作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跟着深圳律师网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定作合同的概述


定作合同也是广泛使用的承揽合同,也存在于生产、生活领域。我们知道它与加工合同的区别仅在于是承揽人提供材料,而不是定作人提供材料。材料由谁提供主要决定于定作人需要,有时也可能取决于承揽人的因素。通常,当定作人对材料有特殊要求,而承揽人不能提供,或者定作人已有材料时,定作人会使用自己的材料订立加工合同;如定作人信赖承揽人,而承揽人又可以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材料,或者定作人已经查验过承揽人的材料,定作人也会订立定作合同。这意味着,定作人的需求既可以通过加工合同,也可以通过定作合同得到满足。所以同为制衣合同,它有可能是加工合同,也可能是定作合同。



二、定作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 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二百五十六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八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九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定作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定作合同与加工合同区别的根据是谁提供原材料,当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我们称之为加工合同,反之,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时为定作合同。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2021

05/09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