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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一般的劳动关系还是劳务派遣关系,都容易引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这样的纠纷在社会上屡见不鲜,而劳务派遣关系中又多了一个主体劳务派遣公司。下面就由找深圳律师网为各位详细介绍劳务派遣合同常见纠纷有哪些。
劳务派遣纠纷存在的问题
一、劳务派遣的含义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二、劳务派遣合同的种类和期限如何确定
1、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只能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在2年以上。
三、劳务派遣合同常见纠纷有哪些
1、同工同酬难
派遣工呈现出用工短期化的现象,派遣工中的大量农民工以自行辞职的方式放弃了领取经济补偿金以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益,这暴露了用工单位实行的“体制内外有别”对劳务派遣市场造成的冲击。
被派遣劳动者难以同用工单位劳动者一样享受包括各种保险、绩效奖金以及正常的工资调整等在内的同等待遇,且差距巨大。
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举证不足往往成为被法院驳回其同工同酬诉求的主要理由。劳务派遣中同工不同酬的争议,较之其他劳动争议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派遣工因信息不对称状态更为严重而举证能力特别弱小。
2、工伤保险赔付难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既无被派遣劳动者参与,又无相关部门监督,易发生以损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换取劳务派遣公司利益的行为。
一旦涉及劳动报酬支付、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缴纳等纠纷,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相互推脱,甚至撇开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协商,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维护权益比较困难。
尤其是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是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还是向用工单位主张,亦或同时向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主张承担连带责任,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
3、对于名为劳务外包、承揽实为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判断困难
实务中,不当派遣现象大量存在。一方面,用工单位进行逆向派遣,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用人责任转嫁到派遣单位头上。
另一方面,大量并不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资格的机构以非派遣形式从事派遣业务,如以人力咨询、人事外包、人才市场服务等名称注册的公司,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上派遣,规避劳务派遣法律法规。这给法院审查劳务派遣的性质带来了困难。
4、当事人诉讼资格有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可以作为共同当事人,但在诉讼程序中用工单位是否有当事人诉讼资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5、劳务派遣关系的解除方面法律适用有分歧
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工的条件、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条件以及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得并不明确,导致审判实践的认定标准不一。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合同常见纠纷包括同工同酬难、工伤保险赔付难、对于名为劳务外包、承揽实为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判断困难、当事人诉讼资格有争议、劳务派遣关系的解除方面法律适用有分歧等问题。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欢迎到找深圳律师网寻求免费在线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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