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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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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纠纷案例有哪些
社会保险纠纷 698 时间:2021-08-13

  社保是每个已经工作的人由国家、单位、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但也经常会出现工作单元拒绝替员工缴纳社保或者出现事故后赔偿不及时或拒绝赔偿的纠纷。下面就由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关于社会保险纠纷案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社会保险纠纷案例有哪些

  常见的社保纠纷有四种:


  第一,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纠纷。指保险事故发生后,劳动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其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所带来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纠纷,司法实践中一般包括工伤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保险赔偿纠纷。


  第二,参保纠纷。指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而未参加,劳动者要求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纠纷。


  第三,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指社保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不积极履行缴费义务的几种表现形式,是社会保险费瑕疵缴纳行为。


  第四,社会保险金发放纠纷。


社会保险纠纷案例有哪些


  二、社会保险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1、企业与员工协定不购买社保


  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双方约定以任何形式补偿规避缴纳义务都是无效的甚至是员工自愿承诺放弃缴保也是无效的.。


  2、商保不得代替社保


  企业有强制缴存社保的法定义务而商保是以自愿为原则,可作为补充性购买,但购买商保和仍必须购买社保,商保不可代替社保。


  3、企业未缴保造成职工损失可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职工因企业未尽其缴保义务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4、职工代企业缴纳部分可以要求退还


  职工在企业拒绝为其缴纳社保时,由自己垫付缴纳的部分,可向企业申请返还垫付申请部分5、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退休待遇还算不算劳动关系?


  职工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未享受退休待遇,与单位仍有劳动关系但不是劳务关系,在结束劳务时企业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往往这些情况发生后,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也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继而引发纠纷。


  第五十八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受益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发生纠纷。


  以上就是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险纠纷案例有哪些相关内容。常见的社保纠纷有事故损失赔偿、参保纠纷、不缴或少缴的纠纷、保险金发放纠纷等主要的四类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找深圳律师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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