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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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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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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售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642 时间:2022-02-12

导读:公司转让行为的对象是公司的所有权,包括未了解的债权债务和需要安置的职工;在发生公司转让合同纠纷时,法院管辖权在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如果转让的是国有小型公司,由国资部门处理、经政府审批。

所谓企业出售合同纠纷,当然是指在企业所有权进行出售的过程中,出售方与购买方之间产生了一些纠纷。在这个过程当中,也是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双方注意的。下面,深圳律师网就这个内容,为您做具体介绍。


企业出售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国有小型企业出售,不同于一般买卖合同,有其特殊性和政策性。根据《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第2条的规定:“出售国有企业产权,应由各级政府 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在目前尚未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地方,哪些小企业产权需要出售,应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决 定。”其第4条还规定:“国有小企业的产权原则上都可以出售。当前,出售的重点是下列三种类型的企业权:


(一)资不抵债和接近破产的企业;


(二)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多年亏损或微利的企业;


(三)为了优化结构,当地政府认为需要出售产权的企业。”


由此可见,国有小企业的出售需要经过政府审批。鉴于小型国有企业出售涉及对国有资产的处理和《职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明确了审批和批 准是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合同的生效要件。还应注意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与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和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的区别,企业出售转移的是企业的所有权,而非经营权。《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还规定:“已经实行承包或租赁的企业,一般应在承包或租赁期满后再行出售产权。对经营不善或确有必要出售的 承包或租赁企业,应按法律程序,先中止承包或租赁合同,再进行出售。”


看完上文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企业在出售其所有权的过程当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事项了吧。希望上述内容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具体向我们深圳律师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随时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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