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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堆放杂物,公共空间对方杂物,杂物倒塌、滚落、滑落致人损害应当怎么认定责任呢?又应当运用什么归责原则呢,深圳律师网整理了相关资料,分享如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堆放的物品倒塌、滚落、滑落致人损害的,堆放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8条)。
过错推定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不是一种规则原则,其隶属于过错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的特别归责方式。
2、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情形(《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不能作为起诉的依据)。
3、对过错的证明采用举证责任导致,根据基础事实,推定加害人具有过错。
4、即时加害人证明第三人具有过错,但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能免责。
综上也就是说,若被堆放物砸伤,根据《侵权责任法》,堆放人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责任,若其不能证明自己对堆放物进行了妥善安置,则其将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相关疑问,欢迎详询深圳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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