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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原标题: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生活中,亲人因种种原因失踪多年没有音讯,致使家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其亲属可以宣告其死亡吗?那么,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是什么呢?越秀法院黄法官为您解答。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由此可知,宣告公民死亡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的人。由此得知,要宣布公民死亡,需满足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才可以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死亡。
同时,宣告死亡的程序必须按照法定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同顺序之内的申请人权力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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