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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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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申请撤销宣告公民死亡 694 时间:2021-11-28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以后,被宣告人如果回来了,就是需要去向法院申请撤销的,不然很多行为都不能顺利进行。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谁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深圳律师网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以后,被宣告人如果回来了,就是需要去向法院申请撤销的,不然很多行为都不能顺利进行。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谁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深圳律师网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谁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一、谁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二、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

  1、自然人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期限。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没有音讯的状况。在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即达到了规定的宣告死亡的期限。


  2、宣告死亡的申请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失踪人死亡,必须由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申请。没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得对失踪人做出死亡宣告。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死亡宣告须由人民法院做出。宣告死亡必须由人民法院做出,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公民死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一般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或驳回申请的判决。


  三、继承中,推定死亡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1条第2款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该款是关于推定死亡的规定,是从保护继承人利益角度予以拟制的。申言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能够确定被继承人的实际死亡时间的,推定宣告规则并无适用的空间,应直接将实际死亡时间认定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只有在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该规则推定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


  以上就是找深圳律师网为大家整理的谁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的,就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深圳律师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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