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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不少职场人的私信询问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所以今天要来给大家说说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一些小常识,希望有所帮助。
需要明确的是,虽然很多人对于员工主动要求离职的这种行为称为“辞职”,但在劳动法律中对于这种行为的标准用词,其实员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们进入正题。
一、被迫辞职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以无条件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实践中我们通常称为“被迫辞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而《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也明确规定了,如果员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在“被迫辞职”的时候,则需注意一些当地的规定,例如:公司没有缴纳社保是否能被迫离职、被拖欠工资多久才能被迫辞职等。
二、个人原因离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凡是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比如:职业发展、家里有事等等,仲裁委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的。通常用人单位会让提出离职的劳动者填写辞职信、离职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只要用人单位提供这些证据证明员工离职的原因,那么经济补偿金的诉求是不会获得支持的。
而且,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话,还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才行,如果没有经过公司同意直接走人或者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日期就走人的,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这样劳动者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经济上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迫辞职是否还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
正常情况下,试用期的员工因为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即可,而转正后的员工则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
若是因为公司存在违法情形的话,只要“被迫辞职”的理由是成立的,员工就无需提前30天告知公司了。
2020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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