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劳动争议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 /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维权需要多久?你确定等得起吗?
劳动纠纷 2379 时间:2020-08-07

劳动纠纷维权需要多久?你确定等得起吗?

许多朋友在遇到公司违法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时,因为申请仲裁比较麻烦、耗时较久,就跟公司妥协,以致最后不了了之。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得不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仲裁从爱理到终结最长时间为65天,拿到仲裁结果后,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案件即终结。如果仲裁庭没有遵守该时间程序,则申请仲裁人可以不必再等待仲裁决定的作出,直接去法院诉讼。


劳动仲裁后企业上诉至法院多久结案?


  经过劳动仲裁后,如果有一方不服,可能需要起诉到一审法院,这大概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仍不服上诉到中院,可能还需要2个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这个时间来看,许多人真的是等不起,一般情况为了让自己未来的“仕途”更加平坦,都不愿意跟之前的公司撕破脸,差不多就过去了。当然也有许多劳动者是不了解自己应该享有的权益,比如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故调岗辞退、加班加班费或调休、工资不按时发放、不缴社保以及未足额缴纳社保等,可能你仲裁下来会得到半年甚至更久的工资补偿,所以这时候千万不要觉得麻烦,你付出了就理应得到相应的回报!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关键词:
相关阅读 更多
  • 什么是被迫辞职?
    被迫辞职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情节,迫使劳动者辞职。其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以及
    劳动纠纷 1503 时间:2020-04-28 查看更多
  • 被迫辞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被迫辞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被迫辞职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情节,迫使劳动者辞职。其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劳动纠纷 1479 时间:2020-04-28 查看更多

2020

08/07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