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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为被告人杜某帮信罪辩护 当庭获判缓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69 时间:2022-10-10

所律师为被告人杜某帮信罪辩护

当庭获判缓刑


一、简要案情:

2022年9月29日,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杜某等7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杜某明知出售银行卡给他人可能进行犯罪的情况下,于2020年11月将自己的2套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并由他人再次出售,为境外犯罪集团提供支付结算六千余万元,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二、律师辩护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张克锋、吴建国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杜某的辩护人。通过庭前阅卷、集体研究辩护意见。开庭时,辩护律师提出了被告人杜某作案次数仅一次就自动终止犯罪、没有任何获利、没有犯罪前科、到案后坦白交待、犯罪时刚满18周岁、被告人认罪认罚,建议法庭对杜某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合议庭休庭后进行评议,采纳了我所律师的辩护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人杜某罪名成立,处以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三、办案小结

本案的特殊亮点在于,本案7名同案人员开庭前均取保候审未关押,且杜某在起诉书列位第4位。法院对此案,当庭宣判,前5名被告人均处以实刑、予以收监,杜某被判时位序调整为第6位,适用缓刑,检察院没有抗诉。

另外,杜某虽然帮助结算数额达六千余万元,但是帮信罪定罪量刑并不以数额为绝对标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尤其是被告人杜某犯罪时刚满十八周岁仅两个月,适用缓刑更能充分体现司法的“温度”。

通过我所律师的庭前准备、庭上辩护,本案被告人杜某缓刑结案,最终获得自由,当事人特别满意,成为我所刑辩的又一成功案例。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先后承办了多起重大、典型刑事案件,其中6人由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多人获得从轻、减轻、免于刑事处罚,还有多起案件检察院撤诉,当事人获得无罪。刑事辩护,成为我所一大优势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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