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 继承纠纷 /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推荐律师
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13751006692

立即咨询
关注排行榜
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

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上有什么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918 时间:2021-08-18

  很多孤寡老人无儿无女,因此,也就没有法定的赡养人,为了保障这些孤寡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人照顾,所以国家有了新的法律制度--遗赠扶养协议,只要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则抚养人可以根据约定接受遗赠,那么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上有什么效力?阅读完以下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上有什么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


  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上有什么效力


  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流程

  第一、申请公证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正,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


  第二、提交材料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3、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5、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6、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7、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8、遗赠扶养协议;


  9、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公证处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当事人身份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就遗赠扶养协议事宜达成协议;


  3、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4、该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第四、公证处审查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除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审查外,应着重审查下列内容:


  1、当事人之间有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一般居住在同一地;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地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查明的其他情况。


  第五、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的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处应出具公证书;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3、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条款完备,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可行,文字表述准确;


  4、公证程序符合规定。


  三、遗赠抚养协议可以撤销吗

  遗赠抚养协议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撤销。


  以上就是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最新的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上有什么效力相关内容。综上,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结果是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深圳律师网律师。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2021

08/18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