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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离职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职工离职的争议问题,由于职工因各种个人原因而擅自离职,从而与用人单位引发争议。对此,深圳律师网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职工离职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职工离职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是的。职工离职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内。可以根据1992年9月29日劳动部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指出: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矿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综合上述,深圳律师网整理有关职工离职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吗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肯定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擅自离职应依法按自动离职处理,如果对此发生的劳动争议,则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深圳律师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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