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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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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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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833 时间:2021-11-26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2、《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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