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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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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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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包括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及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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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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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故意煽惑、挑动群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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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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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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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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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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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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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和《人民警察法》中都对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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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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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第282条第2款),是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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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违反法律规定,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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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请注意: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即考试作弊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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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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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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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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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请注意: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即网络服务渎职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
网络服务渎职罪,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