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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1、救灾赠与可以随意撤销吗?
答:我国《合同法》第186条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据此,在普通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是可以在赠与前随时撤销赠与的,但是一旦赠与具有了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就不可以被随意撤销了,赠与人应当按照自己的约定履行赠与义务。
2、把东西赠与别人后就不可以要回来了吗?
答: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由此可见,在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要回赠与他人的财物,除此之外,赠与人不可以要回赠与物。当然撤销赠与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否则赠与人就丧失了撤销赠与的权利。
3、赠与人可以无限期地行使赠与撤销权吗?
答: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第2款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赠与人即使享有撤销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期间为一年,即从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就丧失了撤销权,赠与财物就不得要回,而将永久的归受赠人所有了。
4、被朋友打成植物人,赠与朋友的电脑还能要回来吗?
答:我国《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由此可见,因受赠人的原因致使赠与人不可能行使撤销权时,可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当然行使撤销权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否则也会丧失撤销权。那么,被朋友打成植物人,赠与朋友的电脑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要回。
5、赠与人实在没钱了,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吗?
答:我国《合同法》第195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由此可见,只要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并且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这两个条件在同时满足的情况下,赠与人就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除此之外,赠与人仍然必须履行赠与义务。
2021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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