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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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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八种网络侵权行为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861 时间:2021-09-16

警惕八种网络侵权行为


警惕八种网络侵权行为,这些行为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深圳律师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警惕八种网络侵权行为


1、在自己设立的网页、电子公告栏(BBS)等论坛区非法复制、传播、转贴他人作品。


2、将网络上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光盘,如将学术网络上的文章下载并制成光盘,随同书籍或杂志卖出。


3、图文框连接。如打开某网页时,跳出另一网页将其覆盖。此举破坏了他人作品的完整性,侵害了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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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TP文件传输系统。即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件上载或下载非法使用;或超越授权范围使用共享软件,试用期满不注册而继续使用等。


5、未经许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品提供公众交易或传播,或明知为侵权复制品仍在网上散布的。


6、侵害网络作品作者发表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行为,如将电子邮件转贴到BBS、整理编辑网络信息时删除作者签名档案等。


7、违法破解著作权人利用技术手段防止侵权的行为。


8、网络管理者的侵权行为。如网络服务商提供设备,引导用户将游戏软件上载BBS以获取软件的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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