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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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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埋藏物应该如何处理
埋藏物返还纠纷 901 时间:2021-12-21

发现埋藏物应该如何处理


发现埋藏物应该如何处理?下面,深圳律师网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发现埋藏物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深圳律师网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咨询,深圳律师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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